2021年,是民法典實施元年。總書記強調,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總書記要求要加強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民法典執法司法活動、民法典宣傳教育等工作,為我們指明了實施的方法和路徑。對于民事審判部門而言,實施好民法典就是要能夠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研習好、適用好、宣傳好民法典。第十二小組在民一庭黨支部的帶領下,充分發揮青年干警“領頭羊”的作用,努力當好民法典的研習者、施行者、宣傳者、守護者。
一是當好研習者。總書記指出:“盡快構建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為有效實施民法典、發展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論支撐。”我們大興學習研究之風,形成了民法典適用疑難問題的三級法院共研機制:建立動態青年人才庫。集中三級法院青年法官、法官助理調研人才優勢。統籌全省法院調研資源。確定第十二小組15名成員為調研聯絡員、22個主研法院、66名青年骨干主研人員,對41個疑難問題進行分區分編深度研究。推進理論成果交流和共享。2022年4月,我們前往成都高新法院開展青年干警交流研習活動,進行嚴謹而活潑的學習討論,推動研習交流“零距離”,青年成長“強動力”。在省法院“民事司法評論”微信公眾號開辟“民法典學習專欄”,發布研究共識,統一裁判認識。及時向最高法院報送具有較高理論價值的調研成果,助力相關司法解釋的出臺和落地。
二是當好施行者。總書記指出:“民事案件同人民群眾權益聯系最直接最密切。各級司法機關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審判水平和效率。要加強民事司法工作,提高辦案質量和司法公信力。”我們以學促能,轉化調研成果,確保準確適用民法典:努力增強制度供給能力,第十二小組結合研習成果主筆起草民法典實施保障機制的意見、民法典施行后裁判文書法條引用指南,實施機制被最高法院專刊刊載進行全國經驗推廣。努力提升審判質效水平。第十二小組作為司法辦案的中堅力量,全力以赴助推審判質效。2021年度,協同法官、審輔人員完成全庭長期未結案清理,超額完成全年辦案任務,共審結案件801件,超目標任務數398.83件,人均結案81.12件,結案率達100%,三年以上未結案數量清零。努力助推案例庫建設。形成民法典個案法律適用指導機制,積極發現、培育精品案例,實現個案精準指導和個案指導類案的工作效果。指導成都中院、巴中中院培育的人格權保護典型案例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分別入選最高法院典型案例。
三是當好宣傳者。總書記指出:“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我們采用符合青年干警特點的宣傳方式,努力講好法治故事,講好司法規則,促進民法典不斷深入人心:深入基層,立根群眾。開展“民法典進村莊”系列活動,借力鄉村振興,送法下鄉。與下級法院聯動,2022年1月,與簡陽市法院青年干警一起訪基層、進園區、進社區,一起走村入戶、奔波田間地頭,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宣傳。以案釋法,深耕案例。不定期發布典型案例,發揮典型案例的指導作用。發布消費者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老年人權益保護七大典型案例、工程建設領域頑瘴痼疾整治典型案例。借力媒體,釋放效應。推薦小組成員走向媒體,傳播法治聲音。走上“法官來了”直播節目,講述民法典最新規定“高空拋物”“網絡消費”等熱點問題。
四是當好守護者。實施好民法典,最終落腳點是保障人民權益實現。我們時刻不忘司法為民宗旨,以實際行動回應人民群眾關切,促進民權保障、民生改善、民業興旺。在全省范圍內推行統一規范的《離婚證明書》,最大限度保護當事人的隱私和個人信息;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試點工作,使“同命不同價”的現象成為歷史;推進道交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促進糾紛訴前化解;開展工程建設領域頑瘴痼疾整治行動;為防范房地產市場風險提供司法保障,優化營商環境,無不是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最佳注解。
指點春潮澎湃起,揚帆奮進啟新程。民法典的實施是我們全面提升民事司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新契機。今后,我們將一如既往,在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生動實踐中展現才華、彰顯作為、奉獻青春,為中國特色社會法治建設貢獻力量。
(省法院機關青年理論學習小組第十二組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