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不斷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持續做好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深化、轉化工作,強化黨員干部思想淬煉,省法院研究制定《省法院機關及直屬單位基層黨組織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基層黨組織落實“第一議題”制度的有關要求,推進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常態化、規范化、實效化。
《實施細則》指出,基層黨組織落實“第一議題”制度,要聚焦政治建設這個黨的根本屬性,把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等內容,作為支部大會、支委會、黨小組會及黨內其他重要會議的“第一議題”,放在各項議程的第一項。
《實施細則》對基層黨組織“第一議題”學習的內容、形式、組織等進行了規范。明確基層黨組織“第一議題”制度落實由黨組織書記負責,黨組織副書記和組織委員協助,根據實際情況綜合運用傳達式、引領式、研討式等學習形式,并安排專人(中共正式黨員)做好黨支部工作手冊記錄。同時強調習近平總書記最新發表的重要講話、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須在發表和作出后的第一次黨內會議上的第一項議題及時跟進學習。
《實施細則》明確,要精準把握外延,把“第一議題”制度的貫徹落實與正在開展的工作相融合,強化落實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轉化為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強大動力,奮力推動高質量發展。
(省法院直屬機關黨委)